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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、总公司,不要傻傻地分不清楚!
发布时间:2021-05-27 15:58 浏览量:
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,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由总公司决定,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。
分公司在业务、资金、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,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。分公司在法律、经济上没有独立性,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。
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,如果分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,法院可以裁定总公司为被执行人,而总公司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,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分公司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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